岳飞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570页(462字)

【生卒】:1103—1142

【介绍】:

南宋抗金名将,民族英雄。

字鹏举。相州汤阴(今属河南)人。

出身农家

宣和四年(1122)从军,因作战骁勇,升秉义郎。

为宗泽部下。因上书反对京师南迁,被斥为“小臣越言”被革职。投河北招抚司,被张所破格提拔为统制,随王彦渡河收复新乡,在太行山刺杀金将。因率部擅自行动,险遭处决。

复随宗泽、杜充守开封,屡败金兵。随杜充南下。以收复建康,升为通泰镇抚使。所部军纪严明,英勇善战,被称“岳家军”,高宗手书“精忠岳飞”制旗赐之。

绍兴四年(1134)大破伪齐,收复襄阳六郡,授清远军节度使。五年参与镇压杨么起义。

联络太行山忠义军,再败伪齐军。官拜太尉,又屡奏北伐中原,不许。十年,金人南下,飞大破兀尤“拐子”于郾城,乘胜进军朱仙镇。北方义军纷纷来归。因高宗、秦桧主和,以12道金牌下令退兵,被迫班师。十一年,赴临安,改任枢密副使,被解除兵权。不久以“莫须有”罪名被杀害。时年39岁。

孝宗时追谥“武穆”。宁宗时追封鄂王。

着作后人编为《岳忠武王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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