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察使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657页(385字)

中国古代官名。

唐初仿汉刺史制设立,赴各道巡察,考核吏治。景云二年(711)分置十道按察使,成为常设官员。开元二十年(732)改称采访使,乾元元年(758)又改称观察处置使。实为各州刺史的上级,权力仅次于节度使,凡有节度使之处亦兼带观察处置使衔。

宋代不设节度使,转运使初亦兼领提刑,后乃别设提点刑狱,遂为后世按察使的前身,与唐代的观察使任务不同。金代承宋提点刑狱之名设提刑使,承安四年(1199)仍用唐代之名。

改提刑使为按察使,主管一路的司法刑狱和官吏考核。元代改称肃政廉访使。

明复称提刑按察使,为各省提刑按察使司的长官,与承宣布政使同为两司,掌一省刑名,又设按察分司,分道巡察。中叶后各地多设巡抚,按察使遂成为巡抚的属官。

清代亦设按察使,为正三品官,隶属于各省总督、巡抚。按察使简称臬司,通称臬司为廉访。

清末改为提法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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