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天监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684页(343字)

中国古代官署名。

明代改元之司天监为钦天监。掌天文历数占候之事。秦汉以来为太史令之职,本属太常,唐代改属秘书省。

其名称屡有更改,高宗时一度称秘书阁,武则天时称浑天监及浑仪监,肃宗以后为司天台。

元代以太史院为官署之名,而别设司天监一官。明清均以监正、监副为主官。

清制较整齐,分时宪、天文、漏刻三科,分掌历法、天象、时日。时宪科设五官正(五官为春夏中秋冬),天文科设五官灵台郎,漏刻课设五官挈壶正。以王大臣总理监务。自监正以下均为专业官,不改他职。明代且特定钦天监阶官的名号,以别于其他文官。以监令(后改令为正)为正仪大夫,少监为分朔大夫,五官正均为司元大夫。

又明初沿元制别设回回司天监,后改设回回科。清制,满汉并用,也有个别欧洲传教士参加。

上一篇:科场案 下一篇:皇太极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