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903页(265字)

即简策。

将竹简加以编次、串联称为策。《仪礼·聘礼》:“百名以上书于策,不及百名书于方。”贾公彦疏:“策是其众简相连之名。”晋杜预《春秋左氏传序》:“大事书之于策,小事简牍而已。”孔颖达疏:“单执一札谓之为简,连编诸简乃名为策。”本字作“册”,篆文作,为象形字。《说文》谓“象其札一长一短,中有二编之形。”一般用丝绳相连,亦可用麻绳、皮条,上下两道,即所谓“二编”。但个别因简策较长,有多至五道者。

编联最前为空白简,称“首篇”或“赘简”,如今书之封面;以最后一简为核心,可以收卷。

上一篇: 下一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