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维埃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马克思主义原理辞典》第405页(347字)

苏维埃制是社会主义国家权力机关的一种形式。

它产生在1905-1907年的俄国第一次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无产阶级领导的革命群众,首先创造这种人民政权。后来在1917年俄国二月革命后,各地又建立工农兵代表的苏维埃政权,它具有工农民主专政的性质。

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根据巴黎公社的原则,总结了俄国建立革命政权的经验,成立了工农兵代表苏维埃。1936年苏联宪法将工农兵代表苏维埃改为劳动者代表苏维埃,这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

苏联设立中央最高苏维埃和地方苏维埃,最高苏维埃实行两院制,即由联盟苏维埃和民族苏维埃组成,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唯一的立法机关。我国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建立了工农民主政府,也称苏维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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