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监督
书籍:中国行政法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行政法辞典》第39页(443字)
亦称司法机关的监督,是国家检察机关和国家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行使检察权和审判权,对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以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所实施的监督。
它是依据法律规定所实施的监督,直接产生法律效果,是行政法制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监督分为国家检察机关的监督和国家审判机关的监督。国家检察机关的监督是:(1)法纪监督,是国家检察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进行犯罪依法行使检察权,代表国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
应当指出,法纪监督的对象还包括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
(2)侦查监督,是国家检察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所属的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侦查工作实施的监督。(3)监所和劳改监督,是国家检察机关对司法行政机关主管的劳动改造工作所实施的监督。国家审判机关的监督,指人民法院通过审理行政案件,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对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实施的监督(参见“行政诉讼”和“行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