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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备区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行政法辞典》第62页(211字)

按城市设立的军队组织。

一般设立在中等以上的城市设有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等领导机关,对外统称警备司令部。一般隶属于省军区。直辖市的警备区相当于军级建制单位,隶属于大军区。警备区同时又是所在市的军事工作部门。

有些城市的军事工作由当地驻军兼管,不另设警备区。警备区辖若干守备部队,负责所在市的守备、兵役、动员和学生军训等工作,以及维护军容风纪,协同地方有关部门维持社会治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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