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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行政法辞典》第95页(350字)

外交文书的一种。

一国国家元首派遣或召回大使、公使写给接受国国家元首的书信。文字简练,格式规范化,由派遣国国家元首亲笔签署,并由外交部部长副署。分为派遣国书和召回国书(又称辞任国书)。

派遣国书的主要内容是介绍和赞美大使或公使的才能、智慧,请驻在国对外交代表予以信任。

大使或公使到达驻在国时即将国书副本交驻在国外交部,国书正本则由大使或公使向驻在国国家元首亲自递交。在递交国书仪式上,通常由大使或公使致颂辞,驻在国国家元首致答辞。一般在递交国书以后外交使节才能正式执行职务。有些国家规定向驻在国外交部送交国书副本后,即视为开始执行职务。

召回国书是说明召回使节的正式通知,感谢对其在任期间给予的友好合作和支持。

一般由新任大使或公使在递交派遣国书的同时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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