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书法篆刻辞典》第322页(91字)
李季卿撰,李阳冰书。
唐大历二年(公元七六七年)刻。原石久佚,宋时重刻于陕西西安。篆书。二面刻。
共二十三行,行二十字。书法圆健匀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