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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额

书籍:税务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36页(395字)

“个人应纳税所得额”的简称。

为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个人所得的来源是多方面的,有从国内取得的,有从国外取得的,对来自国外的所得,国际上多数国家只对居住期较长的个人征收。中国个人所得税法参照国际大多数国家的做法,根据居住时间长短,对来自国外的所得,分别规定了征收范围。不在中国境内居住的个人,其个人所得额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股息、红利、利息所得和其他所得等。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其个人所得额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其个人所得额为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

个人所得额以纳税年度(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计算。个人所得额包括以下项目: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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