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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课税

书籍:税务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54页(231字)

允许纳税人把某些指定的收入从应税收入中排除的法律规定。1971年5月1日通过的美国国内收入条例,把总收入规定为“从一切来源得到的全部收入……但有规定者除外……”最重要的不予课税的项目有:1.退伍军人年金;2.社会保险津贴;3.工人赔偿费;4.因死亡而领取的人寿保险金;5.雇用人员养老金,意外事故、或医疗计划中资方的交纳款;6、州和地方政府债券的利息;7.赠与和遗产;8.每一纳税人每年得到的50美元以下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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