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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出利润所得税

书籍:税务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124页(385字)

对外国投资者在本国境内投资,从企业的利润分配中,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课征的一种预提所得税。

在国际上,对外国投资者来源于本国的股息、红利所得课征预提所得税,通常有三种不同的做法:第一种,规定在将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环节,课征股息的所得税。第二种规定在将外国投资者分得的利润汇出国外的环节,课征汇出利润的所得税。第三种在将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环节课征股息所得税的同时,为了防止利用暂不分配利润来避税,还要课征未分配利润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第四条规定,合营企业的外国合营者,从企业分得的利润汇出国外时,由承办汇款单位按汇出额扣缴10%的所得税。就是采取的上述国际通行的第二种做法。由于对汇出的利润征收所得税,对不汇出的利润不征税,有利于鼓励外国合营者将分得的利润继续在中国使用或转作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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