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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方法

书籍:税务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318页(381字)

又译“豁免法”。

免除国际双重征税及外延扩大的一种方法。指居住国(国籍国)政府,对本国居民(公民)来源于或存在于非居住国(非国籍国)的跨国收益所得或一般财产价值,在一定条件下,放弃行使居民(公民)管辖权,免予征税。它是以承认非居住国(非国籍国)地域管辖权的独占为前提的。

有两种免税方法。即:全额免税法和累进免税法。在居住国(国籍国)的税收负担率高于非居住国(非国籍国)的条件下,采取免税方法的结果,居住国(国籍国)将因放弃行使居民(公民)管辖权而少征一部分税款,其少征税额,以全额免税法比依累进免税法多;在居住国(国籍国)的税收负担率与非居住国(非国籍国)相等或低于后者的条件下,则居住国(国籍国)将不会发生多征或少征税款的问题。采用该方法的国家不多,目前有法国和澳大利亚,而且在采用该法时还附加一定的限制性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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