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绩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行政管理学简明辞典》第64页(228字)

一种有关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考试用人制度。

它通过公开竞争考试的方法,选拔录用政府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的考核来决定其晋升、留用。英国于1855年成立文官委员会,首先确立以考试用人为基础的功绩制。美国于1883年仿效英国,也成立联邦文官委员会,并通过《文官制度法》,开始实行以“功绩制”为主的文官制度。

实行功绩制可以避免分赃制的一些弊病,吸收优秀人才参加政府机关工作,以提高政府机关的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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