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选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行政管理学简明辞典》第101页(445字)

根据任用需要及拟任职务所需资格条件,采用公开的科学考试方法,从应考人员中选拔优秀人才的一套制度。

国外行政学家梅伊(John.F.Mee)在其所着的《人事手册》(Personnel Handbook)一书中说:“人事上的考试是指一种科学化设计的手段,用以测量应试者的性格、技能、兴趣、人格等因素,作为遴选、任用、训练、调动、提职的重要依据”。考选的最主要目的在于选拔合格人才以满足任用之需。因此,考选制度是否健全,直接影响到录用是否适当,从而影响到整个国家的行政管理活动。为此,考选内容、考试方法要做到具有科学性、客观性、可靠性、针对性。

比如,可以把考试内容与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联系起来。历史上和现代各国对于考选的具体规定是不同的。中国古代考选制度即科举制,在明清时代以八股文为主要考试内容。日本1887年实行公务员考试制后以法学为主要考试内容。现代各国的考试制度在内容方面一般以专业知识和能力为主,在资格方面实行机会均等,即应考对象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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