矩型组织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行政管理学简明辞典》第308页(323字)

国外管理学中的一种组织方法。

曾被广泛应用于发展极为迅速的宇航工业。矩型组织法主要是针对组织的权力构成。它要求组织内部的权力关系形成一种矩阵结构,其中,各职能部门的权力应按照垂直的线路形成回流,跨职能部门的权力应按照横向的线路形成回流。职能部门即是组织中按业务专业所设置的部门和机构,跨职能部门则是指为某一项工程、任务或业务活动所设置的部门或机构,这种工程、任务或业务需要各职能部门共同配合才能完成。在按照这种方法组成的组织中,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所行使的职权多为上通下达性质的,而跨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所行使的职权多为协调平衡性质的。矩型组织法多适用于功能复杂、业务多样,规模庞大的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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