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服务网点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217页(449字)

生产资料服务公司之间、服务公司与服务对象之间的特定业务关系。

服务网和服务点是分别建立的。服务网是服务公司之间用联号协议(建网协议)形式建立起来的相互配合、相互代办关系。

建网协议可以在两个公司之间签订;可以由若干个公司同时协商签订,建立全省服务网或跨省的片网;也可以以大城市服务公司为中心,分别与各地服务公司签订,逐步形成全国范围内的服务网。服务点是用协议形式规定的服务公司的固定服务对象。

服务对象有经常性的相当数量的业务,同意纳入服务公司的代办渠道,且服务公司有能力为其代办,是建立服务点的条件。根据固定服务的内容,服务点有综合性的,也有单项的,如代购服务点、代销服务点、代加工服务点等。服务对象、物资资源和渠道是服务公司开展服务活动的三项必要条件,通过建立服务网点,使服务公司有牢固的服务阵地,有稳定的资源保证,有通畅的代办渠道,这样就有了开展业务经营活动的优势。因此,建立和健全服务网点是服务公司的主要业务基础工作和顺利开展服务的必要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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