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供销企业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260页(443字)

从事物资购销经济活动,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

它是物资企业的主体和物资部门经营职能的主要体现者。其经济活动是根据供应好、周转快、消耗低、费用省的经营原则,以物资流转计划为依据,统筹组织国内生产物资和进口物资资源,按生产建设需要采取灵活多样的销售方式,按质、按量、及时、配套地组织供应,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在搞好主营供销业务的前提下,还可兼营储运、信托服务、租赁、加工、修配等业务,以扩大经营内容,搞活流通。按业务经营范围,可以分为专经营金属材料、机电设备、汽车贸易、木材、建筑材料、化工轻工、燃料、农业机械等专业物资供销企业,经营两大类以上物资的综合物资供销企业;按隶属关系,可分为中央物资供销企业,即中国黑色金属材料、有色金属材料、机电、木材、建筑材料、化工轻工、燃料、农业机械等企业及其所属一级站、供应站门市部、生产资料商场等经营网点,省(市)、自治区、地(市)、县属地方物资供销企业及其新属供应站、门市部和生产资料商场等经营网点。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