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699页(357字)

亦称“意定代理”、“委任代理”,是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产生的代理关系。

被代理人以委托的意思表示将代理权授予代理人的行为,称授权行为。如企业的采购人员根据企业的委托授权,代理企业进行采购行为。授权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仅凭被代理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能发生授予代理权的效力。被代理人应对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所为的法律行为承担责任。

委托代理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授予代理权的书面形式,称为代理委托书或代理证书(参见“代理委托证书”),是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和规定代理权限的法律文件。在委托代理关系中,委托人有权随时撤销其委托,代理人也有权随时辞去受托,代理人辞去其受托时应及时通知委托人,或向委托人返还代理委托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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