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司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736页(237字)

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司法机关适用民法、经济法规审理经济纠纷、经济犯罪和涉外经济案件的执行活动。

有广、狭两种主张。广义的经济司法,包括人民检察院经济检察机构和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以及有关专门法院对经济案件进行检察、审理的执法活动,还有同这种执法活动紧密相连的仲裁机构的仲裁活动以及合同公证机关的公证业务,都视为经济司法的范围。狭义的经济司法则指经济法庭对经济案件的审理活动。我国的经济司法机关是各级人民法院的经济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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