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仲裁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736页(369字)

一种专门解决涉外海事争端的仲裁形式,通常受理有关船舶救助、船舶碰撞、船舶租赁、海上船舶代理业务、海上运输和保险等方面所产生的涉外海事争议案件。

由于海事仲裁具有手续简便,处理争议迅速、费用低以及其裁决一般为终局裁决等特点,故在国际贸易中被广泛采用。如:伦敦的劳埃得海事仲裁所,建立于17世纪,在世界航海界享有盛名,它受理各国当事人之间的海事争议案件。在我国,为适应我国航海贸易发展的需要,国务院于1958年通过了《关于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内设立海事仲裁委员会的决定》。根据这一决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于1959年制定了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并成立了我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多年来,我国海事仲裁委员会运用调解和仲裁相结合的方法,处理了大量的涉外海事案件,受到了国际仲裁界的称赞。

上一篇:涉外经济合同仲裁 下一篇:经济司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