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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无承付结算

书籍:商业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商业大辞典》第294页(256字)

同城结算的一种方式。

收款单位按照合同(或协议)委托银行收款时,不需付款单位表示承付,银行即可从付款单位帐户付款,转入收款单位帐户。适用于有固定计量标准和一定结算时间的单位的款项结算,如公用事业、企业单位向使用单位收取电费、水费、电话费、煤气费、医药费、仓租、氧气费等。

而一般商品交易,因涉及数量、质量、品种、规格、价格等,不宜于采用这种结算方式。该结算方式可以缩短结算过程,简化结算手续,有利于加速收款单位的资金周转。但其属于扣款性质,必须严格限于规定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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