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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管制,对内自由

书籍:商业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商业大辞典》第583页(656字)

也称“对外统制,对内自由”、“对外管理,对内自由”。

是中国共产党和根据地民主政府在抗日战争时期的一项基本的商业政策。对外管制,即由民主政府指定专门机构,统一组织和协调对沦陷区、国民党统治区的贸易。

凡经营对外贸易的机构,都要经主管机关审核批准,领取进出口贸易许可证后,统一组织进行。对外管制是开展对敌经济斗争的重要措施。

其目的有二:一是把分散的无组织的力量集中起来,一致对外,争取有利交换,尽多地输出根据地多余的物资,换回根据地缺少的重要物资,促进工农业生产,保障军民的物资供应,安定人民生活;二是抵制违禁物资进入根据地,制止禁止出口的商品流入敌占区,保护根据地工农业生产。在贯彻对外管制中,除了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外,还采取了一系列经济办法:对军工器材、通讯器材、印刷机械、药品以及紧缺的日用必需品,采取提高收购价、轻税、免税、补贴等办法奖励输入;对根据地过剩的土特产品,采取轻税、免税、补贴等办法鼓励输出;对根据地基本自给或可以替代的必需品的输入,实行重税;对奢侈品,禁止进口。对内自由,即允许各种经济成分的经营者在遵循根据地法律、政策的前提下,自由购销。实行对内自由,是为了调剂余缺,互通有无,活跃流通,繁荣经济。

主要措施有:1.废除厘金关卡层层抽剥;2.取缔封建性的牙行、行会等组织,建立新的流通服务机构和联络机构;3.在税收、贷款、货源等方面照顾合作社和中小商人;4.组织多种形式的交易会,发展农村集市;5.打击投机倒把、欺行霸市等不法行为,保护正当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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