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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生油管理

书籍:商业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商业大辞典》第590页(304字)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山东革命根据地根据对外统制的原则制定的一项商品管理政策。

规定:按照不同时期的不同情况,对花生油实行三种管理办法:1.机动税率。根据敌区花生油价格变动情况,随时调整我方税率,这种办法是在我方无力影响敌区价格的情况下,为增加税收,便利出口而制定的。2.半专卖。即输出的花生油须经公营商店过秤,并按政府规定的价格成交。

进行按根据地内的平价计算,输出价根据敌占区油价制定。进出油价之差,减去费用,即为民主政府的专卖利润。

3.专卖。政府指定的专卖商店,在旺季以内地价格或略高于内地的价格大量收购花生油,贮存起来,在价格较高的春夏季出售到敌占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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