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开言路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58页(388字)

原指政府应大力创造条件,让人们充分发表政见,以为施政参考。

现指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国家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广泛鼓励人们发表意见和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的民主作风。《后汉书》:“朝廷广开言事之路,故且一切假贷。”明·俞汝楫《礼部志略》载礼部尚书李至刚上言:“皇上即位以来,悉遵成宪,广开言路,博采群谋,凡有可行,无不听纳。”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凡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处理,都应广开言路,让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广大干部和群众充分发表政见,或者提出议案,然后集中正确意见,制定出合乎实际、顺乎民心的正确方针、政策、措施等等。

所以,广开言路是党和国家各级领导机关、各级领导干部的民主作风,是民主集中制的具体运用和体现。坚持和发扬这一传统,可以减少或杜绝“一言堂”、“独断专行”、“家长作风”等违反民主集中制的现象,也有利于思想信息的收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