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外政策总方针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89页(807字)

中国政府在国际事务中,处理同世界各国政府之间关系、解决国际争端的根本指导原则。

即加强同第三世界国家的团结合作,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1984年5月15日国家领导人在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对此曾作详细阐述:中国奉行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任何时候都从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根据事情的是非曲直,独立自主地决定自己的政策,决不迁就于一时的事变,也不受外来压力所左右。中国珍视自己得来不易的独立自主的权利,也尊重别国人民独立自主的权利,决不搞大国沙文主义和民族利己主义。

中国坚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同世界各国的关系,并且主张世界上所有国家都应当遵循五项原则,使它真正成为国际关系的普遍准则。中国特别重视发展同邻近国家的睦邻关系。

事实证明,如果遵循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社会制度不同的国家可以和睦相处,友好合作,如果违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社会制度相同的国家也可能尖锐对抗,甚至发生冲突。中国任何时候都把维护第三世界国家的权益作为自己的国际义务,坚决支持他们民族独立和发展民族经济的斗争,努力加强同他们的合作,积极促进他们之间的团结。

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完全支持发展中国家争取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斗争。中国一向遵循国际关系准则,致力于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人类进步的事业。中国要和平,不要战争。中国人民正在致力于建设现代化的国家,当然需要一个稳定的、长期的和平国际环境。

中国政府衷心希望整个国际紧张局势以及区域性的武装冲突和紧张局势,都能得到缓和。维护世界和平是人心所向。

具有广泛基础的不结盟运动,是维护世界和平的一支重要力量。霸权主义是对世界和平的主要威胁。要维护世界和平,就必须反对各种形式的霸权主义,特别是反对超级大国对世界霸权的争夺。中国决不谋求霸权,也决不屈服于任何霸权主义的压力。不管是谁在什么地方搞什么样的霸权主义,中国都坚决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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