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农红军政治工作暂行条例(草案)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96页(330字)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为了加强工农红军的政治工作,增强战斗力,使工农红军成为工农革命的武装力量而制定的工农红军政治工作准则。

条例规定:中国工农红军为要完成其伟大的历史任务,必须接受无产阶级政党领导。政治工作的目的是提高工农红军的阶级觉悟,发动工农群众,瓦解敌军,巩固和提高红军战斗力。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为实现无产阶级的教育,使红军指战员明了作战的阶级政治责任。条例还规定,红军除作战外,必须担负发动群众、建立政权,实行土地革命的任务。条例规定必须在工农红军中设立政治委员和政治机关,并对各级政治机关相各类政治干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这一条例标志着工农红军的政治工作向前发展了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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