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农红军青年团工作暂行条例(草案)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96页(362字)

中国工农红军政治工作暂行条例(草案)》的第九个具体条例。

1930年冬,中共中央在古田会议决议的指引下,为加强政治建军而制订。红军对青年团的工作很重视。暂行条例指出:“青年团员是党与非党群众接近的锁链,又是红军中党之后备军”。“党对青年团的教育工作,是党的基本任务之一。”当时,青年团未建立垂直组织系统,由政治机关和党组织直接领导。青年团工作暂行条例要求青年团员“成为最有纪律、最坚强的红色战斗员”,要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参加红军中各种社会组织,如:俱乐部、列宁室等工作。

”青年团工作暂行条例的制订不仅使红军中的青年团工作更加条理化、规范化,而且对红军中的共青团的性质和职责作了初步规定,并打下了红军中青年团工作的基础,为以后军队中青年团工作开辟了道路,提高了部队的战斗力。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