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农红军政治指导员暂行条例(草案)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96页(349字)

1930年冬,是中国工农红军政治工作暂行条例的第一个具体条例。

它对政治指导员提出了明确要求,即:“不论在执行自己的职务上和个人行动上,均须做全体军人的模范,”“必须非常了解中国共产党苏维埃政权及工农红军的组织原则、任务和目的”,“并须时常学习军事知识。”“在军事方面应有与连长同等的军事知识”。“在行军、作战、集合、操演时,指导员均应与全连军人共同操作。”此外,政治指导员还“必须了解全连人员的姓名、籍贯、社会出身、个性、工作能力及政治认识程度等等。”政治指导员暂行条例进一步贯彻了古田会议决议的精神,对红军中政治指导员的基本职责以及有关问题第一次作了正式规定,保证了政治指导员在连队中的作用,使红军政治工作在条理化、规范化方面,又向前迈了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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