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决定意识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213页(474字)

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

认为,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社会的产物,是高度发达、高度完善的物质——人脑的机能和属性,是客观存在的反映。它的内容是客观的,是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没有被反映者,就没有反映,所以存在是第一性的,意识是第二性的。

辩证唯物主义在肯定存在决定意识的前提下,认为意识不是消极、被动、直观地反映客观存在,而是能动的革命的反映并反作用于客观存在,以其特有的能动性指导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坚持存在决定意识的原则,是正确的。

但由于不了解人的社会性,不了解实践的作用,把意识看作是消极、被动、直观反映的产物,否认意识的反作用,把能动性方面让给了唯心主义。唯心主义则抽象地、片面地发展了意识的能动性,认为意识是第一性的,存在是第二性的,意识决定、创造存在,物质世界不过是某种精神的产物或体现。

颠倒了存在和意识的关系,是极端荒谬的。学习和掌握存在决定意识的原理,要求人们无论是订计划、处理问题,还是做思想政治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防止和克服主观主义。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