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277页(540字)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的三大原则:官兵一致,军民一致,瓦解敌军。

毛泽东于1937年10月25日和英国记者贝特兰的谈话时第一次明确提出,是毛泽东建军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解放军的光荣传统。充分体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人民性、革命性。是建设人民军队,进行人民战争胜利的保障,是反对军阀主义思想作风的有力武器。官兵一致,即军队中上下级之间、干部和战士之间,政治上一律平等,生活上同甘共苦,团结友爱。

实行有领导的三大民主:政治民主、军事民主和经济民主。官兵共同自觉严格遵守军事纪律和群众纪律。

官兵一致是人民军队内部高度团结和具有坚强战斗力的基础。军民一致,即军队热爱人民,保护人民的利益,和民众打成一片,尊重地方政府和干部,遵守国家政策和法令,遵守秋毫无犯的群众纪律。

和广大人民群众一起,积极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军民一致是人民军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标志,是无敌不可战胜的根源。瓦解敌军,即对敌军开展政治攻势,进行宣传教育,动摇其军心士气,瓦解其战斗意志,争取其投诚、起义,瓦解其组织。对于放下武器的俘虏,实行宽大与教育的政策。

瓦解敌军的意义在于扩大、利用敌人的矛盾,动摇和削弱敌人的力量,并壮大自己,从而达到最后消灭敌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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