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446页(552字)

①哲学概念。

指感觉经验,即感性认识。对于经验,有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种解释。

唯物主义认为,经验是人们对客观世界的反映,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直接接触客观事物,对事物的现象、外部联系的认识。它是科学知识的起点,“一切真知都是从直接经验发源的”(《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264页)。唯心主义虽然承认人的知识从经验开始,但否认经验是客观事物的反映,或者断定它是“内省体验”,主观自生的,或者回避经验的来源、回避哲学基本问题,如实用主义、实证主义,用“经验”掩盖主观唯心主义的实质。所以,判断一种哲学是唯物主义还是唯心主义,不是看它使用“经验”这个字眼,是否承认知识开始于经验,而是看它是否承认经验的客观内容。

列宁说:“在‘经验’这个字眼下,无疑地可以隐藏哲学上的唯物主义路线和唯心主义路线”(《列宁选集》第2卷第153页)。形而上学唯物主义不了解人的社会性,不了解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把经验看作是人们对客观事物消极、被动的直观反映。

②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生活术语。泛指人们在实践中得到的知识和技能。

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宣传“先进经验”,用“典型经验”指导工作。这里的“经验”,包括感性认识,但大量的是理性认识。

它不是系统的理论,相对于科学理论、方针政策,称它为“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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