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638页(307字)

1942年整风运动时,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对待犯错误同志的方针。

毛泽东在《整顿党的作风》一文中说:“我们反对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党八股,有两条宗旨是必须注意的:第一是‘惩前毖后,第二是‘治病救人’。对以前的错误一定要揭发,不讲情面,要以科学的态度来分析批判过去的坏东西,以便使后来的工作慎重些,做得好些。

这就是‘惩前毖后’的意思。但是我们揭发错误、批判缺点的目的,好象医生治病一样,完全是为了救人,而不是为了把人整死。……对待思想上的毛病和政治上的毛病,决不能采用鲁莽的态度,必须采用‘治病救人’的态度,才是正确有效的方法”(《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785-78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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