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康德主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662页(547字)

现代资产阶级哲学流派之一。

产生于19世纪下半叶,创始人是德国的李普曼和朗格。后来发展为两个学派:(1)堡学派,以柯亨、那托尔卜、卡西勒为代表,主要研究认识论、逻辑学、数学、物理学;(2)弗莱堡学派,又称海德尔堡学派,以文德尔班、李凯尔特为代表,主要研究历史哲学。他们从主观唯心主义立场修改康德哲学,提出了“回到康德那里去”的口号,但又指责康德为不彻底的唯心主义者。他们否认康德的“自在之物”的唯物主义因素,强调“自在之物”只是一个“极限概念”,它表明认识的界限,但不是什么实在的东西。

存在着什么和如何存在的标准应当是在“思维”本身之中,一切知识不管怎么完满也不能提供对象本身,只能提供一些对象及其相互关系的记号。认为自然界是“纯粹思维”的产物,社会的发展受目的论的支配,无论自然界或社会都不存在客观规律性。认为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不应当是辩证唯物主义,而应当是康德的以“绝对命令”为基础的伦理学。他们竭力与马克思主义相执争,企图支配工人运动。

柯亨提出用伦理社会主义来代替科学社会主义。李凯尔特则诬蔑历史唯物主义是抹杀社会精神生活的庸俗经济学,是把历史简单地归结为经济史。他们的这些主张,曾被第二国际的修正主义者如伯恩斯坦用来“修正”马克思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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