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内部关系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22页(349字)

指党的委员会内,党委书记与委员以及委员之间的关系。

在党委内部,书记和委员以及委员之间,是平等的同志关系,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党的领导是集体领导,不是个人专断,一切重大问题,必须由党的委员会集体决定,不能由个人说了算。在党的委员会里,书记同其他委员一样,只能平等地发表意见,讨论问题,不能把个人摆在其他委员之上。在表决时,每人都只有一票的权利。

每个委员都没有最后决定问题或否定多数人通过的决议的权利。但是书记主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他的责任要比委员更重些,委员要积极支持书记的工作。

同时,书记要坚持民主集中制,搞“群言堂”,积极主动地团结全体委员做好工作。书记和委员,委员和委员,要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谅解,互相学习,共同维护党委一班人的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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