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206页(219字)

一国主管机关在本国或外国公民所持的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上签注、盖印,表示准其出入本国国境或者过境的手续。

一个国家是否准许外国人入境以及关于入境条件的规定,属于国家的主权范围。外国人入境其所持本国政府发给的护照,须经入境主管机关签证,一般是一次出入国境有效。

国家在互惠基础上,也可给予使馆常驻人员、外交信使、飞机或火车工作人员以多次出入境有效的签证。

未经签证而擅自出入别国国境,即属非法越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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