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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债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905页(281字)

经政府特许不缴纳所得税的债券。西方大多数国家的法律规定,有价证券的收益必须计入投资者收入总额并缴纳收入所得税。但为了吸引投资者投资于公共事业或政府认可的某种特殊事业,有些政府规定,购买发展这类事业债券而获得的利息收益免缴收入所得税。在美国,一些市政当局为建造学校、医院、修桥筑路、修建港口和水坝街头而发行的市政债券大都规定免缴地方所得税。许多国家为鼓励投资者认购国债,规定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可以少缴或免缴收入所得税。日本从1968年起实行“小额国债非课税制度”;中国政府发行的国债、重点建设债券等也规定予以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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