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台政策的几个文件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252页(433字)

为了切实做好对台工作,认真贯彻对台湾同胞及其家属的一贯政策,中共中央自1979年11月至1987年11月相继发出:《关于出国人员同台方人员交往问题的通知》、《关于对去台人员在大陆亲属政策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去台人员在祖国大陆亲属政策的通知》和《关于落实居住在祖国大陆台湾同胞政策的指示》等文件。

这些文件指出:各类出国人员均应积极主动地同台湾同胞、留学生及官员交往,争取一切可以争取的人,扩大爱国统一战线。对去台人员在大陆的亲属,应在政治、社会生活等方面平等相待,一视同仁,不得歧视。

大陆和台湾亲属间正常的通信、通电,任何人不得干预。在“文革”中及“文革”前,凡因在台湾有亲属关系被错误处理的,都应复查改正,冤假错案一律平反;并重申,中国共产党对居住在祖国大陆台胞的一贯政策是:一视同仁,并在各方面优先照顾。这些文件对于进一步落实对台政策,增进台湾和大陆同胞的相互了解,推进台湾回归祖国的统一大业,起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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