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536页(202字)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中的一个栏目。

多数总支部没有审批发展党员的权利。但是,支部大会决议需要经过总支部审查后才能报党委审批的,总支部要在“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栏中签署审查意见;经县团以上党委授权发展党员的总支部,要在“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栏中签署审批意见。

支部和党委之间没有总支部的,支部将入党志愿书直接报党委,“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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