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品原材料配量定额
书籍:统计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上海人民出版社《统计辞典》第342页(387字)
饮食企业每一单位饮食制品所耗用的材料定额。
包括主料用量、副料用量、调味品用量。一般以实物量表示,有些用料如不能用实物数量规定定额的,可用金额表示。同一制品有不同规格的,如大盆、中盆、小盆等,应按不同规格制定。配量定额是计算原材料定额成本的基础。
一般根据过去经验和试制结果,以净料计算确定。购进毛料要经过拆算等成为净料的,应先计算出净料单价。计算公式为:
净料数量=毛料数量一次料数量一下脚数量
净料单价=净料价值÷净料数量
以配量定额乘各种原材料的净料单价,即可求得每一制品的原材料定额成本。
制定原材料配量定额,可以促使饮食企业合理用料,保证饮食品质量;同时,根据配量定额确定的原材料定额成本,是制订饮食品销售价格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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