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马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毛泽东言语辞典》第418页(208字)
事后认可某项因特殊原因未按正常程序先行发布的法令、决议、任命等以完备手续。
《中央关于发表广州军管会和市政府就职布告的电报》:“等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开会时再行追认。”《转发习仲勋关于西北区打虎新预算报告的批语》:“撤职逮捕只宜一般地规定须超两级批准,在‘打老虎’的紧张期间有些须迅速处理者,在证据确实的条件下,应给可靠的主持人及其组织以当场处理之权,然后再上报追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