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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放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52页(486字)

资本主义社会的生息资本(借贷资本)作为资本商品让渡的方式。

马克思指出:“这种贷放就是把价值作为资本而不是作为货币或商品来让渡的相应形式。”(25·392)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由于劳动力普遍成为商品,货币(或者商品)达到一定的数额,就可以转化为资本,从而带来相应的利润。“这样,货币除了作为货币具有的使用价值以外,又取得了一种追加的使用价值,即作为资本来执行职能的使用价值。”(25·378)因此,货币作为资本变成了资本商品。

生息资本家转让给职能资本家的就是这种资本商品。其转让方式就是贷放。

这就是说,借贷资本家既不是出卖商品,也不是购买商品,他没有让渡资本的所有权;只是将资本的使用权暂时地让渡给了职能资本家。而让渡的条件是到期要连本带息地偿还。

所以马克思说:“货币贷出者不把货币用来购买商品,在这个价值额以商品形式存在时,也不把它卖出去换取货币,而是把它作为资本,作为G-G′,作为经过一定时期又会流回到它的起点的价值预付出去。他不买也不卖,而是贷放。”(25·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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