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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贵族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599页(494字)

拥有大地产并居于特权地位的大地主。

他们来自封建制度内部,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他们自己不从事经营,凭借土地私有权靠攫取巨额地租过着寄生的生活。马克思根据英国当时的统计资料指出:“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的一小撮大地主从每年国民地租总额中吞掉的庞大数额是太惊人了”(23·778)。这些土地贵族既不懂得把剥削来的剩余产品用于改善经营,发展生产,而且从来不会量入为出地过日子,他们只会游手好闲、穷奢极欲,往往挥霍到要靠国家帮助才能维持生存的地步。普鲁士土地贵族认为,自己的首要义务是过和自己等级相称的生活,把大部分收入用于维持传统的生活方式,进行赌博和到大城市寻欢作乐,甚至借口改善庄园向农业银行借债以供自己挥霍。

俄国土地贵族的生活原则是:如不过分开销,就是十足的守财奴。

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土地贵族成为多余的有害的累赘,是社会生产力向前发展的重大障碍。

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承袭封建领地的老土地贵族逐渐破产,而被一个从农村富农和城市投机资产者中产生的新的大土地所有者阶级即新的土地贵族所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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