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价格
出处:按学科分类—马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601页(1451字)
土地价格等于资本化的地租,即转化为一定量货币资本的地租。
它“不是土地的购买价格,而是土地所提供的地租的购买价格,它是按普通利息率计算的。”(25·703)土地价格的计算公式是:土地价格=地租额/利息率。例如,一块土地每年的地租额为200镑,在普通利息率为5%时,该块土地的价格等于4000镑。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任何一定的货币收入都可以资本化,以货币形式缴纳的地租也不例外。如上例,200镑的地租也可以看作是一笔4000镑的资本每年所提供的利息。
在地租量已定时,土地价格由利息率来调节。
如果利息率低,土地价格就高;反过来,则相反。假如平均利息率由5%下降到4%。
那么,每年可收200镑地租的那块地,其价格便由4000镑上涨到5000镑;反之,如果平均利息率由5%上长升到8%,那么,该块土地的价格便由4000镑下降到2500镑。总之,“土地价格的涨落就同利息率的涨落成反比。”(25·703)
土地不是劳动的产品,它本身没有价值。说土地有价格,即承认没有价值的东西有价格,这是不合理的。
但是,在资本主义的现实经济生活中,土地却是按一定的价格来买卖的。因此,马克思说:“在这个不合理的形式的背后,却隐藏着一种现实的生产关系。”(25·702)土地价格是以土地所有权的存在为前提的,土地所有权消失之后也就没有土地价格。在资本主义现实的经济生活中,土地价格是由租地农场主付给土地所有者的全部租金决定的。
它除了真正的地租之外,还包括投入土地的资本的利息。“把这种利息撇开不说,在租金里面,还可能有一部分,在一定场合,可能全部(也就是在完全没有真正地租的时候,因而在土地实际没有价值的时候)是平均利润的扣除,或正常工资的扣除,或同时是这二者的扣除。”(25·705)这些组成部分和真正地租的共同点在于:由于土地所有权的垄断,使土地所有者能够以租金的形式取得贡赋,它们中的每一个部分都决定着土地价格。
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土地价格有上涨的趋势。
首先,地租因土地产品价格提高而增加,土地价格也随地租的增加而提高。
其次,土地价格还可以在地租不增加的情况下提高:第一,在资本主义发展的进程中利润率有下降的趋势,由利润率所决定的利息率也有下降的趋势;就是撇开利润率的影响而论,由于借贷货币资本的增大,利息率也有下降的趋势,由此导致土地价格趋于上涨。第二,土地价格的上涨还由于并入土地的资本增加。资本一经投入土地,便和土地合并并使之得到改良,由这种改良得到的收益在租约期满后将连同土地一起回到土地所有者手中。
土地所有者会因土地经过改良而提高地价。第三,由于土地的空间面积有限,而对土地的需求不断扩大,也会使土地价格呈上升趋势。
在小块土地所有制占统治地位的条件下,土地价格和利息率不一定按相反的方向变动,也可以按同一方向变动,往往是土地价格上涨,利息率也随着上涨。因为在这里,一方面土地的需求超过供给;另一方面资本主义信用的一般规律并不完全适用于个体农民作为土地所有权的形式和结果。土地价格不仅表现为对小农经济的限制,而且对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基础的大农业来说,也是一种限制,它会限制租地农场主最终不是对自己有利而是对土地所有者有利的生产投资,从而成为农业合理经营的障碍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