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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徒和帮工制度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649页(530字)

封建社会中行会对学徒和帮工规定的管理制度。

在封建社会,为了联合起来反对封建剥削和限制竞争,各行手工业者都建立了自己的行会。行会内部实行严格的等级制度,分师傅(行东)、帮工和学徒三个等级。学徒经过一定期限的学习(3-7年),通过考试成为帮工。帮工具备一定的工龄,通过考试(要有一件杰作),可上升为师傅,允许独立开业,并能参加行会。行会力图用强制的办法防止手工业师傅变为资本家,规定师傅只能在他本人是师傅的那个手工业中雇用帮工,并限定每个师傅可以雇用的劳动者的人数不得超过一个很少的最高限额。行会竭力抵制商人资本的任何侵入。

商人可以购买任何商品,但是不允许购买作为商品的劳动力。行会对学徒和帮工所作的规定,使他们不能成为自由劳动者,阻碍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生和发展。因此,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分析所谓原始积累时指出,劳动者“要成为劳动力的自由出卖者,能把他的商品带到任何可以找到市场的地方去,他就必须摆脱行会的控制,摆脱行会关于学徒和帮工的制度以及关于劳动的约束性规定。”(23·783)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特别是随着产业革命的兴起,行会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它对学徒和帮工所作的规定也就最后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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