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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剥夺的人权”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1024页(579字)

封建社会末期资产阶级革命酝酿、兴起时,资产阶级及其思想家提出的一个口号。

卢梭认为“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法不在枷锁之中”。这是针对当时束缚资本主义发展的封建专制制度和维护封建特权的陈腐观念而提出的,在当时具有进步意义。资产阶级为了发展和巩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竭力标榜天赋予人以自由、平等、博爱等权利,认为这些人天生就具有的权利是不可剥夺的权利,而封建特权则是对这种人权的侵害。在资产阶级革命胜利以后,许多资本主义国家把有关人权的条文写进了宪法和其他有关的重要法律文件。

美国的《独立宣言》(1776年)写着:“人人生而平等”;法国的《人权宣言》(1789年)写着:“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

但是,在资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矛盾成为社会的主要矛盾以后,资产阶级所标榜的人权,更重要的一方面就成了资本家平等地剥削、压迫无产阶级,平等地追逐剩余价值的权利。

资本主义社会中,失去生存资料而只能靠出卖劳动力为生的无产者,与靠无偿占有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的资本家之间是没有什么真正的自由平等关系的。正因为如此,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讲到,通过无产阶级的斗争实现的某些有利于工人的立法,对无产者来说是比“不可剥夺的人权”这种漂亮口号更有实际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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