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25页(460字)

依法定程序设立,有独立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承担经济责任的从事生产经营或服务性业务的经济实体。

按公司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所负责任的不同可分为无限公司、有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等。按一公司对他公司的主从关系可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按公司财产的所有制性质可分为国营公司、私营公司以及各种形式的联合公司。

按公司的国籍可分为本国公司和外国公司。公司制度起源于欧洲的船舶共有,1407年成立的英国在尼德兰的冒险商公司是最早的公司。以公司这种形式来经营,可以集中资金,扩大生产规模,增强企业的竞争力量,所以公司为各国企业普遍采用的形式。

各国一般规定,公司的成立必须经过登记。设立公司应订立章程、载明法律所规定的必要事项,如公司的名称、所经营的事业、资本总额、公司的所在地等。1993年12月29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因此,中国公司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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