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中国家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29页(878字)

经济落后,正处在传统经济向现代化经济过渡的发展过程中的国家。

原称为“不发达国家”(Under-Developed Countries)或“欠发达国家”(Less-Developed Countries)。发展中国家一般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摆脱帝国主义国家的殖民统治而获得独立的。1983年底,在世界的165个独立国家中,其中发展中国家为127个,占全部独立国家的76.9%,主要分布在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南太平洋和地中海地区。

发展中国家土地面积约占世界总面积的2/3左右,人口约占总人口的3/4,而粮食生产和消费还不到总量的一半,工业总产值仅占世界总额的10%,由于人口增长率高于发达国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和发达国家的差距趋于扩大。按世界银行1982年《世界发展报告》的标准,发展中国家可分为:(1)低收入国家(1980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410美元以下)。(2)中等收入国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420-4500美元之间。(3)高收入的石油输出国。在低收入国家中又把最穷困落后的划分为最不发达国家,在中等收入国家中又把近年来工业发展较快的国家划分为新兴工业化国家。发展中国家的基本经济特征是:(1)现代工业不发达,科学技术水平较低。(2)农业在国民收入中占主要地位,多数国家的农业仍然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生产技术原始落后,农业劳动生产率低。(3)生产结构单一。不少国家仍然主要生产一两种或少数面向出口的农矿原料产品,殖民地时期形成的畸形片面发展的单一经济局面尚未根本改变。

(4)经济成份复杂,既存在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又有封建社会的生产关系。(5)经济发展不平衡。在部门经济结构方面,工农业发展不平衡,在工业中主要是轻工业和手工业,重工业和基础工业十分薄弱。在生产布局方面,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现代工业集中在沿海地区和少数大城市周围。

(6)贫富悬殊,国民收入分配不均,发展中国家占人口总数10%的富有者一般占有国民收入的50%,而占人口40%的贫困者,只占国民收入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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