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包装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192页(231字)

亦称“外包装”或“大包装”。

以运输为主要目的,以保障产品安全,方便储运、装卸、交接、点验的包装。分为集合包装和单件包装两种。前者包括集装箱、集装包、集装袋和托盘等;后者包括箱、桶、袋、包、篓、筐、罐等。

不论采用何种运输包装,均应注意按国家规定的规格标准进行。例如,设计运输包装的纸箱与木箱,应尽量按照长方形包装尺寸模数600×400毫米放大或缩小;小口桶包装,其桶高为900毫米,直径500毫米、容量200公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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