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广告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368页(271字)

实行特殊管理的关系国计民生的商品广告。

其特征是:(1)广告宣传的商品有着特殊的性质。它涉及国计民生,如与国民的生命和健康相关,或涉及国际影响等。(2)国家对这类广告的管理采取特殊方式,对其刊播要求特别严格。它除了必须遵守广告管理的各项政策和法规之外,还须遵守有关的专门管理规定;它的刊登,通常需提供特定的证明文件。

中国,特殊广告主要包括酒类广告、卷烟广告、药品广告、食品广告、农药广告、医疗器械广告、来华广告和出口广告等。中国的广告管理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上一篇:产品广告 下一篇:酒类广告
分享到: